catherine's profile水中央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水中央我们都站在一片水的中央,有人走出去,有人留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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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01 ……is coming秋天朋友的签名说:“秋天到哪儿去了?”她肯定是在北京待久了,如今回到成都,八九月还是满眼苍翠柳绿花红,她就惶恐了。取下蚊帐,换一床厚被子。把短裙、凉拖洗干净放起来,换长袖的衣裤在柜里。夜晚睡觉的时候关紧门窗拉上厚厚的窗帘。不开风扇,用吹风机。不买冰淇淋,喝热豆浆。不喝绿茶,改喝红茶。衣服干得越来越慢,天黑得越来越早。用温暖橙黄的柿子暖和味蕾,忘记西瓜红瓤黑籽的帅气和爽利。噢对,要是现在在我的家乡,还要做好准备开始习惯没有午休的生活。秋天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小孩子的课本上有一篇课文叫《秋天来了》,写得很贴心,很秋天:有一天,熊妈妈对小熊说:“秋天来了。”小熊问妈妈:“秋天是谁?它是坐车来的,还是走着来的?”熊妈妈笑着说:“天气凉了,果实熟了,树叶黄了,我们应该准备过冬了。这就是秋天。”是啊,天空那么蓝,那么高,一群群大雁往南飞去。秋天真的来了。结束玩耍,结束妖娆,结束不顾一切,结束浪花四溅,结束挥霍,结束接近极限的夏天。开始成熟,开始收获,开始积累,开始内敛沉静。为下一个封闭隔绝韬光养晦。这就是秋天。不过说真的,这秋天,是坐车来的还是走着来的呢?生日学校要参加阅兵的方阵已经强迫我们跟他们一起听了两个多月的《五星红旗》,风雨无阻废寝忘食,类似的精神风貌随处可见。此时的北京很像一块儿生日蛋糕,五颜六色的蜡烛点得遍地都是。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处理流了一地的蜡油。PIB的Mr Chou经常说,我这一甲子如何如何,语气间充满洋洋得意之情。也是,一甲子,无论是人还是国家,走过来都挺不易的,多少都有点什么可以炫耀。有个洋鬼子说要做“和谐社会”的题目,前两天来电话采访。我不想给祖国抹黑泄气,可说完以后我怎么想都觉得自己就是扮演了一个矫情荒唐的propaganda的角色。那时我突然很怀念Mr Chou的《新的中国》,并且开始理解他的“我这一甲子”。前阵子看到一个新闻,说某部队的两个战士比赛坚持不眨眼,已经达到70分钟,大家欢欣鼓舞,说这是为了国庆阅兵时精神百倍,“展现炯炯目光”。坦率来说,我不太能理解,就像不太能理解硬要去生造一个“飞人”的举动一样。硬撑和强装出来的一切,都是不自然的,而不自然的高贵强大或者,“炯炯”吧,又能向谁证明什么呢。人是需要修炼自己的气质的,国也是。10月1日,按西方星座学来说,正是天秤座正中,此时生人,平和安宁,优雅高尚,不喜争执,品味独到。要是我跟那个洋鬼子说,因为我们是天秤座,所以我们天生和谐,不知道他会作何反应。不管怎样,风云交替,天干地支一轮回,值得庆贺。中秋自18岁以后,我的中秋节就只剩下两件物什:月亮和月饼。月亮时缺时圆,月饼时有时无,每年我都挑一个人说:来,让我们千里共婵娟。我再也没有在家里,同我的家人一起共度中秋。祖父去世了,我在离家六千里外的远方读书,祖母再也不做中秋千层饼。她说最爱吃的两个人都不在身边了,还做什么呢。我是多么想念那种朴素的口味,带着茴香柔软的香和热腾腾的蒸汽,我坐在那那些爱我的人中间,就着他们的目光狼吞虎咽。那时候的中秋,才是真正的中秋。有人来北京出差,母亲说给你带点儿月饼去,我说不用,到处都买得到。打开捎来的包裹,还是有几块小巧的月饼。已经变硬,味道亦不好,我依然一口口吃下。所有店铺里的月饼都是有皮有馅,口味花样翻新也还是一样酸甜苦辣咸,只是,这是从妈妈那里来的。寄托过惦记和情意,于是便不一样了。麦趣尔店里的月饼只剩下很少的几种,我买了两块给自己。口味传统,包装朴素,但价格却奇高。有腆了肚子的北京男人油腔滑调地问:为什么这么贵?店里的小姑娘答说:好啊。又问:哪儿好啊?小姑娘很赞,只说:就是好。没道理的,就是好。你要问我,我只能说:那是我家乡的月饼。不能回家,吃到家乡的月饼,是不是也算共度了中秋呢。我最喜欢能团圆的节日,所有的人都来,坐在空间狭窄的小平房里,身旁红彤彤的炉火燃起来。桌上只有家常菜但都热气腾腾,看电视的时候一起看,说话的时候一起说。窗外是浓黑浓黑的夜,我趴在窗口想像外面发生可怕的鬼怪故事,却可以睡着,而且做甜蜜的梦。那个时候怎么能理解孤独的苏东坡,怎么能听懂这么清冷的句子: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September 19 约会周九月的头两周是我的会客周,或者说约会周,秋高气爽或者阴霾不断,我穿长裙凉拖或者针织衫牛仔裤,就在校园里或者跑到很远的地方去,见陌生人老朋友或者很久不见的故人——约会是像工匠粉刷墙壁一样的经历,缓慢细致,不紧不慢地消费人生中的寻常时光。
见到Duck的时候,他远远地走过来。逆光中模糊的轮廓挺拔优雅,全然想不见他穿娃娃脸T恤衫舔冰淇淋的模样。恭恭敬敬地道老师好,然后伸出双臂来给我拥抱。 把脸埋在很大的盆里吃麻辣香锅,然后抬起脸来继续对笑,像我们个别谈话的时候一样。他用筷子拣出姜片来说:这个是我的姓哎。然后又说:我有点难过,我姓的东西我却不可以吃。玻璃杯有一只缺了口,他倒了橙汁自己拿去,又倒一杯好的来给我。一边吃一边回忆起刚刚结束的生活,沉默温和的同屋,最末一次作文里深情的句子,还有当然又要说起的醉酒的夜晚——当有人可以与你谈论那些你们共有的时光,你会否因这微小而薄弱的交集而感到有所凭借有所依赖、并且因而有了温暖的体会呢? 吃了饭换到e-station喝东西,他说奶昔怎么样,我说奶昔太甜了,他说对,太甜了,我说我要柠檬茶吧,服务员说你要什么,他说,呃,奶昔。我笑倒在桌上,他就也笑。我突然想起那时候他说:不是我先笑啊,总是老师见到我的时候先笑啊。 那时候。那时候他学自己看电影哭的样子,流鼻涕擦眼泪还有哼哼叽叽夸张的声效全都学出来。那时候他在课堂上为了让自己清醒一点不停地拍自己的脸蛋儿说我很有精神很有精神。那时候我们在公寓的楼梯口指着对方说哈哈我们有一样的衣服。那时候他安慰我说没关系我姐姐也还没有找到男朋友。那时候他喝醉了酒几乎人事不省还硬要拉着我先送我回去。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说起过去的时候就变得非常柔顺,像江南女子水波一样的裙。好像所有冷硬的边角都在我叙述的同时隐去,只留下贴心和煦的部分,软化我的语气和用词。这也许是一种本能的修辞,为的只是看起来很美。 要走的时候我说,这一次可以自己回去的吧?他说当然,脸上又有了不好意思。在Jack已经改口叫我Catherine的时候,他还是会毕恭毕敬地说:张老师你好,我是德柱啊。他们都走在长大的关口,有一点像孩子,也有一点像大人,但我还是叫他们小朋友。因为也许这样,我可以看起来像个大人。
又回到PEP的大楼门口,我以为所有的人都会惊喜,至少会睁大眼睛提高音调,但我好像想错了。小保安看见我只是笑说:回来啦。嗯,回来了,我说。仿佛这并不是我隔过两个多月以后的再次拜访,好像我仍旧日日都来一样。 每个人都还跟从前一样,忙碌安宁,该优雅优雅,该搞笑搞笑,该严肃严肃。两个月或许真的不算是多长的时日,我们都过着复印机一样的生活,谁也记不清已经印出去了多少张。 我穿了很早以前买的白裙子,腰间有黑色蝴蝶结垂下来,拢一下头发可以露出来那对在天桥小摊儿上买的白色玫瑰花儿耳钉。这个样子还是既不太像大人也不太像孩子,我总是希望给他们留下这样的印象。 编辑的桌上还是堆满书、稿子,电脑要随时链到社里的公告栏去,新报纸摞起来高高一沓,又是很久没人看过的样子。伸手取过我走前留在格挡中间的仙人球,碰一碰饱满坚挺的刺儿,生生猛猛地扎疼了我的手指。我在心里说,你好啊,看起来你也长大了。 午饭吃一桌子花花绿绿的菜,混着喝清甜的杨枝甘露和酸涩的燕京纯生,听亦庄亦谐的谈话或者瞎侃,用目光在每个人身上圆圆地绕一圈,在心里浅浅地笑。常老师点了鱼头可是只吃里面的粉丝,赵老师一张嘴又能说又能吃相当了得,李老师安安静静地坐在我身边,问我要吃什么,帮没吃饱的王老师点一份面。头儿突然侧了身体说:你看大家都没把你当外人。我点头,端起酒杯喝到一滴不剩。 我是个喜欢小题大做的人,你对我好一点儿,我就觉得我已经变成你生活的重点。 可是,人总是要不断地经过,并非一切相遇都是终点,正如林夕说的那样: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我坚信与我有缘者,定能千山万水荆棘险滩地来跟我相逢;旁的,就只是嫣然一笑。
我至少有十年没见过小豪,不仅没见,甚至连电话书信也不曾有过。但这个九月,我们竟然在离开当初分别地方三千公里以外的陌生城市再次碰面。我不知道应该怎样描述那样的感受——它还以一粒种子的模样存留在我们的记忆中,再次相见时却就看见了似锦繁花。 远远地看见一个瘦小的女子,我就知道那是小豪。拥抱她的时候感到她微微的不自在,我们已经可算陌生人,却有共同的童年血缘提示:我们相熟得不能再熟。 要一壶茶,在柔暗的灯里相对坐下,然后矜持着彼此端详。 小豪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见证彼此人生中最裸露和真纯的面孔。来到世间最初的群体时光,尚不识得关系纷繁,只凭借孩童黑白分明的瞳辨认亲疏。小幸福小争吵小别扭小秘密,像吃尽了的水果硬糖,只在时光机里留下那么微茫的果香。 旧日顽皮的小丫头,男孩子一样淘气,总是迟到,总是不写作业,总是考试不及格,总是在老师厉声的恐吓中哭得稀里哗啦;却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深得年轻女老师们的疼爱,总是在文艺汇演里露脸,总是帮音乐老师背手风琴,总是有小男生会故意来揪辫子踢凳子。大眼睛忽闪忽闪,小酒窝在嘴角水水灵灵地闪烁。 十年甚至更久的黑白雪花马赛克,不用那些蹩脚的穿越小说,我们已然可以感受时光的惊人。 小豪说:这么突然一见,你就已经变成一个大姑娘了。若是在马路上迎面,我怎敢上前相认。 还是一对大眼睛,笑起来还是小酒窝。然而即使素面朝天,也已是妩媚女子一名,我无论如何再联想不到当年不交作业被罚站在教室门口那个没心没肺的小姑娘了。 客客气气地先从这些年的经历谈起,惊讶地发现我们居然在相距不到一公里的两个学校读完高中,又在同一个城市读完大学。只能哑然失笑,说这世界太小又太小气,竟从不给我们相遇的机会。然后话题散开去,工作,生活,爱情,理想,未来。一壶茶添了几回水,菊花慢慢在水中央盛开,舒展满足。敏感,自尊,隐忍,孤独,想要倾诉却苦于没有人可以听。十多年不同的生命轨迹,却还是把我们带到同样的一个性情时空里来了,这是多么使人讶异和温暖的事。 我已经快要不记得那些模糊的旧事,小豪却能如数家珍。六年级才入队然后赌气不戴红领巾的男孩子,上课用尺子量前排女生头发的长度,生了病大家拎很多零食去医院探望他,却被告知那些零食他是一样都不能吃的。谁喜欢谁,谁是大家公认最漂亮的,谁给谁送过贺年卡,哪个老师最可怕。我看她眉飞色舞,说出一个个恍惚却又光亮的名字,时光在我面前明明灭灭,我突然不能分清自己究竟坐在哪一年哪一月的哪一个光景。 《聊斋》里有一篇叫作《席方平》,故事讲埋下小石子做游戏的富家小公子,却在若干年后家道中落时翻挖出点点黄金。那种无意中降临的惊喜,其实是一早埋下伏笔,我喜欢这种合理的出乎意料。 凌晨十二点我送小豪坐出租汽车,小时候手牵手回家的我们,怎能想到有一天我们将会这样再次相遇彼此呢?然而,又怎么不能呢。
台湾大块文化的郝明义说:经典3.0代表阅读的三个维度——读书、网络、行路。很可惜的是,第一位讲“竹林七贤”的老先生和第二位讲《简爱》的女教授都多少让我生了困意,所幸,有葛剑雄来压轴。 我是盲目崇拜学术的典型,但偏又苛刻得紧,觉得倘若学问和有趣不能两全,那断算不得真的大家。 但葛先生很赞。 个头不高的小老头,精神很好,拎个IBM一路小跑,自己倒腾着连电脑线,跟为他沏茶的小姑娘说谢谢,然后灵敏地在众多文件里找到当日要用的那一个。开讲之前,我就已觉出这是个可爱的先生。 从此葡萄入汉家,副题是张骞和《史记·大宛列传》。 张骞出使过西域,西域有葡萄,这些都是发生在西汉时候的,西汉还有司马迁,他写了《史记》,记录了这些故事——我的历史地理知识大概只能告诉我这些。所以我盲目崇拜那些不用翻书就知道历史细节、不用查字典就认得生僻字的人们,比如说葛先生。他一个个将那些古书里的古地名译给我们时候的从容及轻描淡写着实震撼了我,秦皇汉武好像远亲近邻,说起他们的行程来就仿佛他也曾随同前往。几千年的历史风云和几多变幻的地理区划全都了然于胸时,人就自然智慧起来了吧。而这种智慧,是与专做学问的谨严刻板、专弄文学的潦草随意都决然不同的。它已然渗透在人的举手投足之间,张弛有度,深入浅出。 我曾幻想成为这样的人,但对阅读这件事,我逐渐失掉了幼时的沉静,有了许多功利的动机和焦虑的渴盼,到如今,已很难找回全心全意的感受了。 再也没有万籁俱静,即使深沉午夜,也有那么多杂音私念洪流般涌来。每次去看望棋先生,炎热夏日或者严寒冰封,在他面前坐下来,就感觉天地安宁。 智慧的人是能够予人力量的,那力量柔和温暖,不趋人勇武,相反却使人淡定。而他们本身也真的像鞘中锐剑一般,并不时时以锋刃示人,可畏的力都在暗花淡色里稳稳休歇。
与不同的人相约,就会有不同的期待。和不同的人碰面,才看得到不同的自己。生之于世的欢愉惊喜,都在那一次次相逢、错身和回顾之中。感受时光和灵魂的相互较量,在彼来我往之间周游浩荡天地,不必舟车,已是万里。 August 18 送你一匹马两个月的工作把我变成了一个专心致志的人,除了应该想的别无所想,除了应该做的无所事事。我像是一只疯狂旋转起来的小球,已经不需要外力就可以在半径等长的圆内完美运转。我保持着两个月来的姿态,优美地微笑和招手,精神充沛地送走最后一个夜晚,在恍惚和眩晕中跟一切拥抱,告别。在结业典礼上,学生代表说:I’m going to violate the pledge. 意思就是说:2009年的PIB结束了。Princeton, Yale, Stanford, Brown, etc. 从哪儿来,都还回到哪儿去。无论他们是为了什么来度过这个夏天,终于,都过去了。很多人在结业典礼上讲话,都说到以后、将来、永远、记得、忘记,我相信那些话,我的意思是说:我愿意相信。但后来Jack问我,一辈子是什么意思?我说,从生到死。就在那时,我才发现,我们都是在跟自己开玩笑的。从生到死,记得一个夏天?这得是怎样的一个夏天,才让你如此刻骨铭心呢?我跟很多人描述PIB的时候用这样的句子:你需要从清晨七点半一直工作到晚上十点,包括午饭时间,十点之后你仍然需要备课,工作结束的时间没有上限。收入和付出悬殊巨大,你得像地下矿工一样,冒着生命危险坚持工作。除了禁止英文之外,还要禁止生病,禁止情绪低落,禁止一切有碍工作的事或情。你会留下工作后遗症,比方不会说复杂的词和句子,不会用修辞,不能像正常中国人那样思维,或者还有本能和自发地要替对方纠音等等。PIB开始之前有人说,上过PIB的人要么会特别爱它,要么会特别恨它。我马上说,那我一定是恨的那一个。它有繁琐和漫长的选拔程序,毫无理由的淘汰制度,严苛和疯狂的训练机制,一句话,它是傲慢无礼而且自以为是的。它让我觉得自己渺小、可卑、微不足道得一塌糊涂。我就是这样开始我在PIB的日子,我在自己的日志里写:fight against the summer day in PIB。我已经忘记第一天上课的情景,我已经忘记那时候的头痛和紧张,我已经忘记是在哪一天,我开始不需要假装镇定,我已经忘记了。但日子就这样过去,备课,上课,值班,中文桌子,考试,改卷,口头报告,听写,直到几天前,一切都变成最后一次汹涌而来。我应该矫情着跟你说我已经爱上PIB吧,爱上这个激情澎湃的、朝气蓬勃的、挑战极限的、无往而不胜的PIB。可我想说的只是,我庆幸我选择并坚持做完这个工作,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有过这样的经历。用这种透支青春的方法证明了一些什么,教会自己一些什么,给年轻的岁月留下一些什么。这便就是PIB予我的最可贵了。看到一部精致的电影,会长久地以为影片中的故事会在身边真的开展,背景音乐在耳边温柔地响过,剧终缓缓推出的时候,我们都得猛然惊醒。影院不太柔和的灯光瞬间就刺痛了双眼,邻座的情侣猥琐而使人厌烦,电话铃声不耐烦地响起,前一天没做完的事情又悉数回来叨扰。我想你已经明白我的意思,对不对?我当然会记得,说自己永远都只有5岁的小伙子,只喜欢吃肉和雪糕的小朋友,深夜陪我坐在马路牙子上聊天直到天亮的Jack,给女朋友写明信片都会紧张的小猴子和他给我的塞尔维亚名字,以小提琴为生命的小伙子,想不出问题就抓头发的小伙子,喜欢举着相机偷拍喜欢在背后偷偷蒙住别人眼睛的小姑娘,说自己的休闲生活就是坐在机场看飞机的小傻子,谈话的中心永远都是自己弟弟的小姑娘,从发型到作文到表演都要搞怪的小伙子,持续要拿我上课摔倒的事情开涮的小伙子。我当然会记得,他们和他们可爱的事情。可是……,可是,PIB已经结束了,不是吗?我最后一次收拾东西离开教室的时候,心里大概就是这样想的,和电影结束灯光亮起那一瞬间的感觉,如出一辙。Jack走之前,我拨通他的电话,对他说再见。他的回应让我很吃惊也很温暖,他说:再见,literally,就是会再次见面。是不是能、是不是要再见面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能、我们要继续把我们自己的生活,过下去。三毛为琼瑶写过一篇文章叫《送你一匹马》,她把琼瑶曾经送过自己一匹斑点马又重新写成文字来送给琼瑶,她来劝导这个曾经在自己绝望的时候劝导过自己的女人,她叫她孩子,她说:“戏,这么演,叫做戏,那么演,也叫做戏,这一场下了,那一场上来,看戏的,是自己,上台的,也是自己。”我买了这本书来送给Jenny,已经飞往美利坚的Jenny,穿着长裙走秀时笑出一把明媚笑涡的Jenny,在PIB结束的第二天马上就离开我的Jenny。我一直觉得这像是一种暗示,PIB将同时作为一种生活的完结和另一种生活的开端,这两个月或许就是她完成蜕变的过程。我对她说:有一匹马,带你走天涯,带你回故乡。生活就是这样,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我无法哭出来,为了一个夏天,或者一场别离。我选择记住你,选择祝福你,选择紧紧地拥抱你,选择默默地握住你的手,选择轻轻地靠住你的肩,选择小声地对你说请记得我,选择想像你的飞机在天空飞翔的样子,选择把你的礼物放在我的身边,选择设想我们的下一次会面,选择招手说再见,选择在你离开以后继续过我每天的日常生活,选择更加努力和幸福。谢谢PIB,谢谢这个夏天。我会想念,我会在想念中慢慢远离,我会在远离的同时欢迎我自己的更富有挑战的生活。这匹马,也送给你们,我希望你们也是一样的。July 18 hey, forget about it.There should be a neverland, but "should" doesn't mean "could", or even "would" ,whatever.
I can hardly understand why there are always inquiring looks, meaningful and ill-intentioned. Everyone tells me 'cause that is a normal world which cannot be violated. Actually I'm always an obedient one, or kid.
Yesterday my fairy story was killed anyway. It's fairly not worthy memorizing, however, owning a tomb and an epitaph at least:
Please have eternal and peaceful sleep here, on a land in the central of water, green and with flowers blooming everywhere, without any evil and hurt, where there is no one will be blamed for his or her fairly fabulous story.
An era with it has already turned over, I promise you that I'll never never gonna look for that god damned neverland.
July 10 Don't cry,Urumuqi.家这个字和安共用一个部首,也共享一种含义:你在当中时,不必惶恐,无须惊慌,有那么一个屋顶,风吹雨打都不怕。我从来都没想过,有那么一天,我的家会变成一个凶险之地。 对我来说,那是一个夏天浸在石榴汁的酸甜里、冬天盖在白雪梦的恬静中的地方,那是热瓦甫和木卡姆的家,那是艾迪莱丝长裙和奥斯曼连眉的家,那是奶茶和抓饭的家,那是葡萄西瓜和哈密瓜的家,那是欢快和爱情的家,那是牛羊和骆驼的家,那也是我的家。每一次我都骄傲无比地对所有人说:新疆是个好地方。我从来都没想过,有一天这个好地方连我自己都要回不去了。 我什么都不想说,也不想听,我只是觉得难过。我像爱自己一样热爱的地方,我自私地定义为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我从不容许别人有微词的地方,竟然在2009年成了一个“流血的地方”!这个时候,我能说什么呢? 如果要说,我只是希望用“流血”这样的字眼来修饰乌鲁木齐的日子快一点结束。那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繁华而风情万种,顶着灰蒙蒙的天却始终都有夺目的笑,凌晨两点的夏夜在街上奔跑起来的时候,会觉得是一个通透的水晶宫殿。 在个别谈话时碰到一个父母从南非移民美国的小伙子,他对我说,去美国很长时间了以后,父母还是心心念念着那个曾经种族歧视严重动荡不安的南非城市;他们说,家就是家。 我希望这一切快点过去,快点,再快点。家,就是家,有那么一个屋顶,风吹雨打都不怕。 June 10 我爱你,与你何涉。朋友茗是个我很喜欢的丫头,在我这种对女人比对男人要更加苛刻的人眼里,能够谈得上喜欢的女人十分寥寥,茗是一个。她最近在疯狂购书,说是要补上那个空虚的缺。继而就不断地向我提到《悲观主义的花朵》,说是要借给我看一看。在这之前我一直喜欢廖一梅写的剧本,但一听说她也写了小说,却不知道为什么凭空反感起来。可这次是茗丫头推荐,百忙之中也要主动送到我手上,当然是应该不负真情了。 两个早晨加一个傍晚,我就着咖啡读完它。这样手不释卷的阅读在我也是平生难得,此种待遇想来好像只给过《穆斯林的葬礼》。我已经不太容易伤春悲秋、登临远望黯然神伤了,阅读这种动作通常只和我的脑相联系,我一直很好地控制它与心脏的距离。但这一次,我竟然在某些时刻提醒自己,此处该有泪水相佐。并不是因为情节感人至深到能使铁石心肠之人下泪,而是因为读到某句怦然心动,某个面孔、名字,某种声音、味道,某个场景、画面依次过场,举头望见镜中自己,说一句:这种感觉,我也有过。正像宝玉痴傻入神地说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虽然我对茗说这样的作品并非不可复制,但坦白来说,廖一梅有两点仍是我觉得非常敬佩的:她面对感情时候的困顿和面对文字时候的自由。在前者中遭受的阻塞感压迫她一定要有所释放,恰巧后者给了她这样的广阔空间。在文字里游刃有余的表达使得情感中任何精微都得到描摹和定义,正如我们头疼怎样翻译一个日常的表达才更加地道的时候,母语者却可以用最简单的词句轻而易举地做到一样,她也是这样恰到好处地翻译了我们内心那些家常的情感体验。她在书里说:“在这真与假之间我希望能够明晰事物和事物间的关系,寻找思维的路径,发现某种接近真相的东西。写作对我便是这样一个过程。”我想,她说到做到了。 我很久之前就明白,爱情正是因为其不可定义性致使它无高下优劣之分,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歌颂自己的爱情同时贬抑他人的。你甚至无法让自己明白到底是在哪个瞬间陷入爱情,此后天朗气清或者天昏地暗。我是一个没有办法谈论爱情的人,无论是经历或者心智都堪称低幼,所以不能见识真刀真枪。但也许正因如此,我始终对爱情怀有饱满的兴致,孜孜不倦地期待着干净的白衬衫和透明的纯净水。所以,从根本上来说,我也是一个爱情的终极幻想家。 这世上的事情,虽然只有爱情最适合拿来幻想,但也只有爱情可以让你因为幻想而在猝不及防之间就败得片甲不留。 我想廖一梅也会同意。明明是这样的人,马路也是,徐晨更加不用说,陶然其实一直活在自己编剧的故事中,陈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难逃这一类。他们都是自顾自地自说自话,就像李锐所说:“在廖一梅的笔下,总有一些痴心不改的人们,非要到寸草不生的沙漠里去寻找绿洲,更为可悲的是他们没有意识到,其实他们自己就是沙漠的一部分,正是他们自己一寸一分地淹没了生命的绿叶。”对于爱情的疯狂与执拗,是他们所有人共同的标记。这一点,让我想到了茗。 5月14日下午,我接到她的电话,邀请我去吃蛋糕,那是我第一次去为一个不出席的人过生日。苏见信,那个眼睛很大轮廓分明的男人,声线高昂,唱到高潮处常要双膝跪倒,在我看来是普通的,可是茗说,这世间再没有别人能及他半分。 蛋糕上的字是:信摇滚,得永生。 深夜的演唱会结束后,我们在灯火璀璨的大街上并肩走了很久,茗跟我讲这个男人的故事,辛勤奋斗,不懈追求,直到如今在舞台上挥斥方遒,成为她心里的一个神。我从茗的脸上看见痴狂、不近情理的迷恋和信服,我无法定义出这是否爱情,但不知为何,我却愿意相信它是。带着百分之五十的幻想,迷失在向日葵金黄色的诱惑当中,只要有一个微小的线索,一个微笑,一个拥抱,一句歌词,一个手势,就足以演绎出波澜汹涌的巨制爱情。就像看了一页平淡的个人经历简介,就可以想像出所有他的苦痛和幸福一样——这是依靠幻想而生的人最大的特点。 我喜欢茗,因为她从不听劝,带着孩子一样的执拗,在自己看好的路上闷头走到黑。她也不是不怀疑自己,只是她从不怀疑那个使她感到幸福的人。这使我又想起这段话来:“在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察觉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妇女的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餍的爱情完全不同。”带着一种微妙的期待,我又重温了一下徐静蕾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到女孩子第一次与男人正面相逢的那个镜头,我仍旧像当初一样不可遏止地被打动了:一个清晨,他回来了。她把书包按在胸口,遮住那一方有点羞耻的补丁,像一只小鹿一样没头没脑地想要赶快逃掉。可他们却在门口相遇并几乎撞了个满怀,她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小脸红彤彤地好像初升的朝霞;他马上高高举了双手,后退一步,用那因为嗜烟而微微沙哑却极其致命的声音说:sorry。 当他们相逢的时候,她是以一个孩童的灵魂与他相对,那么她所期待和欢喜的就只是彩虹,是月亮,是糖果,是阳光的尾巴,是滤净了灰尘的注视,是一个拥抱带来的温度,是无法讲明情理的任性,是他的欢乐做成的一个梦。 明明给那个从未出现过的陈飞过生日的情节,徐晨把他和陶然写过的情书编号连续寄回给陶然的举动,马路要取出图拉的心脏送给明明的寓意,小优爱上那个植入了自己未婚夫心脏的陌路男人的设计。在我看来,都是爱情的幻想主义者们再正常不过的所作所为。他们并不是不问回报,只是爱情对他们来说,是一簿不能亵渎的圣典,为了捍卫它,他们是可以牺牲的。就像女孩每年都给那个健忘的男人送一束生日白玫瑰一样,她是眼见自己的青春凋谢在追随他的一年一年中的,可她却说:“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激。在这点上,我愿意在你结交的所有的女人当中,成为独一无二的一个。”爱情是一个人的事,也是两个人的事,可对他们来说,归根结底是一个人的事。就像有句话说的:我爱你,与你何涉。 茗就是这样一个幻想并且坚持幻想的丫头,虽然她穿雪纺蕾丝和纯黑色的高跟鞋,看起来好像无可挑剔的小资女人,其实在她的心灵里面却长久地住着那么一个任性的小朋友,始终不愿意离开。演唱会中间,我举起相机拍下了她的侧脸,专注执着幸福满溢,那一刻我真的被感动了。孩子的爱情,童年的信仰,构成了最强大的心灵工事,可以被漠视或者鄙夷,却终于不能瓦解。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悲观主义的花朵》却是一本乐观的书,它和作者之前的那些作品一样,秉承着对于爱情的坚贞信仰,切入人们灵魂深处,找到那几个可以颤动心弦的按钮,用疯狂和不羁的方式表达出来,让有共同频率的人们找到通感,从中获得慰藉或者力量。不疯魔不成活的爱情并不总如幻想中一样永垂不朽,它往往需要有人殉葬,所以我觉得陈天的死其实却是对陶然最好的保护。合上书本的时候我觉得恍惚,天光明亮,我却生出些微幻觉,好像有五彩斑斓的精灵在我头顶不停地飞翔,它们都带着孩子样的微笑,勇敢而且幸福。 有些人生来就只活在自己的灵魂里,自尊敏感,世界的触角很容易给他们带来幸福,也很容易让他们受伤害。他们的爱情和他们的手机、电脑、水杯、日记本一样,都只属于他们自己,无论欢喜忧伤,都和旁人无关。这样的幻想和执着如深海一样波涛汹涌无法抗拒,将他们一次次地抛起又扔下。也许,他们就在这过程中慢慢长大成人吧;我宁愿相信,他们都还只是孩子,终有一天,可以找到成熟的自己和成熟的爱情。 June 02 Say hi,say bye.5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是我实习的最后一天。我穿了果绿的T恤衫和暗蓝缀白色蕾丝花边的长裙,还戴了一对亮闪闪的耳环。这样的我看起来不会太像一个小孩,也不会太像一个大人。我希望他们记住这个模样的我。 3月的第三个星期一是我实习的第一天。我穿着新买的纯白色长外套,表情严肃地坐在有巨大落地玻璃窗的大厅里看太阳升起来。小保安问我,请问你找谁。 我的记忆在这一头一尾之间来来回回地晃。在它们之间,北京已经从料峭春寒走到了花团锦簇,我的刘海已经长到要盖住眼睛,办公室里的暖风已经换成冷气,我每天等车的地方,原先光秃秃的枝桠如今已经树影婆娑袅娜动人。然而,我为什么觉得仿佛就在昨天,我第一次来到这里。第一次踏进1602的大办公室,第一次打包和邮寄书,第一次跟收发室的大叔打招呼,第一次看见复印室浓眉大眼的男孩子,第一次在食堂吃午饭,第一次校对密密麻麻的书稿。我从没想过要纪念,但是终于就到了要告别的时候。 我大概并不是一个太合格的实习生,不太主动积极,容易紧张,反应比较慢,专业素养也不高,所以我能做的事情无非就是取取报纸和信件、摆摆样书、整理整理书柜、复印和递送一下文件、帮忙做做简单的校对工作,如此而已。这样的工作不足以让大家记住我,也不足以让我爱上这里。但是两个月过去,当我像个熟练工一样把书捆好包好拿去邮寄,当我轻车熟路地跑校对科、复印室、版权处、服务部、收发室,当我清楚地记得哪只柜子里放什么书,我才发现这些时日我是如此欢喜。 欢喜是一件简单却不易的事情,使我欢喜的常常是微小的短暂的、可回想起来总是会感动的那些部分。 狄老师给自己的电脑设了定时休眠,于是每到他的电脑休眠,他就溜达到我旁边,伸着懒腰说,别老干活,休息休息。我没有做过查重的工作,他就亲自来示范给我看,怎样用查找替换来做得更方便。 田老师的座位和我最近,自我去了之后,她的所有工具书就都变成我们的共用财产。她记得我的很多小事,也记得留一块蛋黄派、留几瓶酸梅汤给我。 李老师是跟我一样敏感的双子,总是担心说什么做什么会伤害别人。有一次说到新疆的不好,她就马上轻轻拍我的手背说,不是说你的,别往心里去。 施老师在每一次我帮她的小忙之后都很感激地说谢谢,说多亏了你。她夸我的衣服和耳环,夸我照相的样子,夸我的年轻和快乐。 王老师一直都很严肃,连催我去吃午饭的腔调都很有震慑力。我向他请假的时候担心他会不高兴,但他从没有过。我要走的时候他感冒了,但却还是在洽谈间里为我开了冷气。 常老师说东北话,夸我把书柜收拾得很整齐,话很少但有趣。我们一起去森林公园的时候他吵吵着要喂鱼,但买了的鱼食却全给了我。 赵老师每天都第一个来上班,但却对我说你不必这么早来,年轻人应该多睡一会儿。他是办公室里最小资的一个,他请我喝他煮的咖啡,味道真的很不一样。 也许,在他们眼里,我仍旧是一个孩子,就好像施老师总是那样温柔地叫我:小姑娘哟。所以他们就都用关照一个小朋友那样的方式来爱护我,夸我的新衣服很漂亮,不计较我做事的天真和幼稚。我每天像个上班族一样挤在一群人中间等电梯,但却始终都可以得到小孩子的待遇:我所欢喜的,大概就是这些吧。 要走的那天我一直都在告别,虽然大家都说不用搞得这么伤感,但我还是习惯于完整地结束我的实习生活。 1层收发室的两位大叔每天都看着我在高过我的报箱下跳来跳去,帮我查邮寄目的地的邮编,天凉的时候嘱咐我多穿衣服,在我取了报纸出门时高声说:回见呐!回见,就是明天回来就又见面的意思。但我最后一次取了报纸出门的时候,他们说:再见啊。再见,就是告别的意思吧。 18层的李老师是个有学问也有意思的人。我第一次听他谈话的时候,整顿午餐他都在说《四库全书》、《康熙字典》之类的东西。第二次便不说了,我们吃他就讲笑话,结果自己剩了一大盆面条。他不给我名片和电话,却喜欢送我他写的书和文章,还在扉页写赠言的时候称呼我XX君。 20层的吴老师是一个同时有四川和新疆两种口音的人,所以在我们还不认识时听他说话觉得很亲切,我们熟悉了之后反而觉得有点陌生。他读过很多书,虽然讲话没有我伶俐,写故事却相当了得。我一直在致力于将他改造成一个全心全意的新疆人,但看见他一直坚持用的那个网名,我就知道我肯定是失败了。 我专门跑到每一个人面前,跟他们合影,跟他们说一句再见——就像我第一天来这里的时候,跟他们每个人微笑,说你好。 这个70日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May 05 五月-北大红楼 第一次经过沙滩是坐810去人艺的路上,车顶在五四大街的枝枝桠桠间穿过时,我看见了掩在树间的红楼。那匆匆的第一眼却就在我心里埋下了惦念,我当时就想,什么时候,一定得回来看看的。
这个五一假期之前很久就开始有人问我有什么度假计划,我一直都没顾上去想这事儿,但那天晚上,我却忽然间很想去温习一下曾经的惊鸿一瞥。
下车后看见有人成群结队地在院里拉开什么旗准备拍照,我就赶紧躲开了:这种地方如果熙熙攘攘像街市我会觉得有点不习惯。往西走的路口立着一尊红岩雕塑,样子是握住火炬的一只手。旁边的一面墙被布置成了新文化运动大事记的连环浮雕,有李大钊、鲁迅他们的样子,还有《新青年》、《新潮》杂志的标志性封面。虽然这好像是某个社区的宣传墙,雕刻也显得有点粗糙,但在这个曾经风起云涌的地界,只要有那么一丁点儿暗示,就足够我们回想起所有的澎湃了。浮雕墙对面是红墙饭店,顺着小街走进去可以看见中国国际法研究会的门牌,院子小且曲折,我竟然心动了一下,想起了曾经的国际法课堂,那个口若悬河的老太太,还有一班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再走就是幽僻的小胡同,人少,声音少,和外面喧闹的街道竟全像是两个世界了。路过三眼井胡同的时候,我想起听说青年毛泽东就曾经住在这里。很多院落都在进行维修改建,颓败的院墙却是最真实的历史,固执地保持着自己的性情。走在其中,连我自己都觉出我是格格不入的一个。那些灰色的小巷子像蒙了灰尘的珠子,你避不开它们若隐若现的直射人瞳的亮,带着来自久远之前的深沉与神秘。从嵩祝院北巷重又走回车水马龙的大街,鼎沸人声涌入耳中,有一点恍然。
再回到红楼门口,那些摇旗拍照的人都已经走了,很好很好,我说。
红楼是为了五四运动九十周年而再次开放的,所以到处仍留着尚未维修完毕的痕迹,许多部分也都摆着“游客止步”的牌子,这是使人遗憾的事情。
那个让我心驰神往的北大,就是从这里生长出去的了。踏上台阶的那一刻起,我想。我小小心心地拐进一层右手边的走道,碰见的第一间就是陈独秀的陈列室。这些屋子从前都是办公室或者阅览室,红楼改作新文化运动纪念馆之后就用来做展室了。我过去对陈独秀的印象不很清晰,但墙上有一段他说过的话:“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二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我读了觉得很震撼,并且他不是说说而已,是真的以身践言。这样的话在当时应该是有很多,在现在应该是没有了的。那种语气是带有时代性的激情与无畏,是一种不可复制的历史性青春。除了人所共知的革命家,陈独秀还是功底深厚的学问家,他还曾经写过汉语音韵学的著作,也条理清晰地摆放在那里。在展览末尾有两幅上下排列的相片,那是陈独秀的两个儿子,他们都曾担任过中共的要职,也都相继在自己青春的时候凛然赴死。照片有一点模糊,可他们的眉目却都是清晰得很的。
还有一间专题展室是关于蔡元培的。复原了他办公室的原貌,有黎元洪签发给他的北京大学校长任命书,有他们全家人的合影,有他为邹韬奋《生活星期刊》特刊的题词“中国为一人,天下为一家。”有他被迫离开北京大学时在《新青年》上发出的声明,还有他辗转各国时用过的大木箱子。我仔细地俯下身去看他就认北大校长时候的就职演说,只读了一段就觉得很激动,那些严厉而恳切的话语,说给现在的我们听,一样是十分中肯的:“……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苟能爱惜光阴,孜孜求学,则其造诣,容有底止。若徒志在做官发财,宗旨既乖,趋向自异。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惟争分数之多寡;试验终,书籍束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岂非与求学初衷大相背驰乎?光阴虚度,学问毫无,是自误也。”回来之后我才发现,在新修订的教材中,这篇文章已经被作为必读篇目选入高中语文课本了。
还有一些综合展室展出五四运动前后的许多相关物品,报纸,文件,手稿,书信,我看到一份《二十一条》签署之后发行的报纸,整版都是热血沸腾的呼告和倡议,我仔细拍全了压题的几行粗体标语:
呜呼惨哉,灭种亡国。印度安南,国势不刚。波兰朝鲜,相继而亡。
牛马奴隶,惨目伤心。嗟我中国,将蹈其亡。日本野蛮,无理恃强。
条开廿一,一可丧邦。如不承认,兵力猖狂。政府力弱,不能抵抗。
爱国志士,抵制有方。坚持到底,万载勿忘。布告妇女,与及小郎。
夺我主权,割我土疆。戴天之仇,切不可忘。奸商图利,子孙不昌。
写得实在是直白,确实是要布告给妇女和小郎的。但又真的是句句切肤,末了还不忘诅咒一下发国难财的商人,可见实在是悲愤之至了。
还看见了一些亲切的有趣的小东西:像郁达夫写的情书,徐悲鸿为自己弄错学生成绩写的证明,朱自清给读者的谈写作的回信,高君宇加入进德会的申请书,苏曼殊写给友人的明信片,老舍、巴金、钱玄同等人的手迹等等。
人们把北大红楼当成是新文化运动的摇篮,也把它当成是中国现代历史和现代文学的重要地标。正是因为这里曾经行走过那么多义愤填膺而又温情脉脉的人,有名字或者没名字的,留下影或者湮没于历史尘事的,他们一齐给了这个时代一个标记,就像静默在五四大街上的红楼一样,成为现代中国胸口的一枚徽章。
一步步走在这红楼当中,没有人声的时候,能够听见自己的脚步和心跳。旁边就是李大钊先生曾经的办公室,就是学生们当年日日都来的藏书室、阅览室、报刊室,好像只要再摇一摇那上课的小铃,他们就可以呼啦一下子全都回来,这红楼马上就又夺目地红起来、生动起来了。“新潮社”在红楼的办公室在一层的最里面,复原出来的办公室还蓬勃地摆放着游行时的彩旗和示威标语,是想让我们依此回想起那个动人心魄的年代吧。只是桌上没有了灰尘,标语的墨迹还没干透,一切都透出新鲜的气息——那个日子真的已经过去了。
在日历上过去了日子,每一年每一年地却还会在我们心里重新回来。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有新的年轻人,他们却都可以在某一种场合里找到共同的脉搏。这是我所相信和期待的,所以我回到这里来看望已经不再鲜红的红楼。我希望自己能够不断地想起那个年代的激情、奋斗、理想、勇往直前,也希望自己可以不忘记苦难、伤痛、抗争、淋漓鲜血。
走出红楼的时候我回身给它拍照,阳光很明亮,再没有硝烟再没有呐喊 2009年的5月如此安详美好。 April 29 失而复得前些天我一直叫嚣说自己没有度夏的鞋穿,朋友陪我像挑男友一样地在众鞋当中选中一对,回来穿起来走一走,才发现并不那么跟脚。我甩手跳脚地说自己费了半天劲却寻到一个差强人意,真叫人心里别扭得慌。
昨天心情很有点沮丧,所以一个人穿着新鞋出去逛大街。兴高采烈地买到另一双才貌双全的鞋我就迅速穿起来,想这下终于可以走得舒坦。手舞足蹈回到寝室突然发现,我那双差强人意不见了。立刻打车回去,店铺基本都打烊了,况且一条大街有两站地,鬼知道我究竟丢在哪一家。
我跟同寝的姐姐说这可如何是好,我堂堂一个研究生——她打断我说:得,研究生跟智商没关系。我说好,那么我该引以为戒。她说不,你姐夫知道了你的情况说,你这个小姑娘得赶快有个男朋友。
今天给华姐姐打电话,她那个贵妇一边买午饭一边跟我说嗨,破财免灾嘛,你这是还没丢习惯,习惯了就好。
我吸一口凉气心想,差强人意虽然是真的差强人意,但究竟不是一无是处,况且身价奇高,我穿着虽然脚疼,可是丢了心疼。
远丰说你回去找找看吧,找不到我请你吃饭好了。
我想我得去找,那是我的鞋。
那条两站地的大街我走了得有四五个来回,各个店铺的古怪名字我都快背齐了,每个店的店员都快认得我了,我几乎就要放弃准备回来过一个心酸的劳动节的时候——我找到了。
我拎着鞋往回走,觉得特激动特欣喜,觉得整个儿世界都特明亮,那种高兴真是无以言表,比小时候唱《快乐的节日》还要快乐。
回来小心翼翼打开盒子,我的差强人意很平静地,待在那儿。我挺想拥抱一下它,如果它可以接受的话,我挺想表达一下我再次看见它的激动之情,如果它能听懂的话。它在一天之前还是屡遭我嫌弃的一双不如意的讨厌的鞋,而现在却一下子地位陡升,即使它仍然是很让人头疼地不跟脚。
之所以会这样的原因是:失而复得。
失而复得时候的心情是人对于时间不可逆性突然被颠覆时的惊喜和侥幸,怀念则是对那些一旦失去便不能还复来的人事的自发的感叹。越是珍贵,往往越不可能失而复得:信任、爱情、生命,都是这样吧。电视里总是有一些失散多年的父子兄弟相聚的镜头,那个时刻,他们肯定要比我找回一双鞋,幸福得多了。
小结一下,这个失而复得的故事告诉我们:
1、无论对人,还是对东西,都得本着拥有则珍惜的原则;
2、无论是人,是东西,还是事情,都得谨慎认真,不能对什么都盲目豪迈;
3、无论是做决定还是消闲,都得在脑清目明的时候进行;
4、姑娘们逛街之所以一定得带上个小伙子,也正是为了防止这样的故事重演。 April 02 别醒来也别记起《东邪西毒》+《霸王别姬》
身旁的小姑娘用索爱的手机,穿褐色的半旧矮腰皮鞋,跟她的同伴谈论木马乐队、胶片相机还有冬天北戴河的落日,并且说这个座椅是她以为最舒服的。暗光中我没有看她的眼和脸,我想她大概是来这里悼念什么的,而对我,说不上怀念,就是看二合一的夜场电影吧。
大多是年轻人,大多是沉默和安静的,大多是三两结伴或独自行动,没有成群结伙呼朋引伴,大多是表情凝重的,大多在《霸王别姬》的拷贝因为太老而中途卡住的时候都发出宽容的浅浅笑声、在离别的时候都依依不舍。可能是因为带着一种具有集体性的记忆和期待,所以这个夜晚显得格外和睦。虽然我们仍然可以想见六年前的这个夜晚,绝代风华香消玉殒,悲痛由地里生出直上九天——但我们也愿意相信,时间将证明一切。无论是欧阳锋还是程蝶衣,都已经毫无疑问地成为一种符号,不仅是纪念碑式的悼挽,更是对自我、尊严、生命、梦想的高贵标榜。
于是我相信他将安眠于长天之上,洁净自由过人世的乐土。
在影院旁的小书店里,我买到向往已久的插图本《呼兰河传》,那是另一个悲情女子的人生伊甸园。他们都是脆弱而不堪重负的人,那善的心只能死,变轻,上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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